经济论文 | 管理论文 | 法学论文 | 理学论文 | 工学论文 | 计算机论文 | 医药论文 | 文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文化论文 | 政治论文 | 英语论文 | 论文写作
 
 
最新刊物征稿清单
合作刊物总览
论文_论文发表
 
最新合作刊物
 
咨询与服务

咨询电话:
020-31801568
 
热门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论文首页->免费论文库->法学论文->刑法->正文(目前国内最大最全原创最多的免费论文中心)
客服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QQ:799281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QQ:932633
无忧论文,让您轻松写作,轻松发表,轻松晋级!联系电话:020-31801568
还在为职称而烦恼?到论文发表中心填写订单,其他的交给我们!
找不到合适的论文?可以到论文定制
中心由我们帮您解忧! 论文最低定制价只须800元!
 


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的反思与重构

作者: 整理:无忧论文网 录入时间:[08-08-06 16:47:43] 浏览点击数:

  【内容摘要】挪用公款罪通说的客观要件为“归个人使用”和“(挪后)公款用途”,针对这一观点进行剖析与反思,重构符合挪用公款罪本质特征的客观要件——“挪用行为”,使得挪用公款罪之规定更为科学化、合理化。

  【关键词】 挪用 归个人使用 公款用途 客观要件

  《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据此可断,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和“公款用途”两部分。而“公款用途”部分又可分为“消费型挪用公款”、“营利型挪用公款”和“非法型挪用公款”,其客观要件也是各不相同,从而极大地丰富了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的内涵。但是,随着对挪用公款罪研究的不断深入和近十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发现刑法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值得进一步商榷和探讨。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否作为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笔者认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不应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其理由如下: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仅表明公款去向,与挪用公款罪构成要无关。一般认为,犯罪构成是建立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在考察决定挪用公款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时,

  2、 主要应立足于与挪用行为本身有关的因素,如挪用数额、挪用情节等。至于挪用公款后究竟归个人使用还是归单位使用,反映的只是公款的去向问题,与挪用行为本身并无直接联系。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作为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破坏了刑事法律体系条文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和协调性[1]。一般认为,在认定贪污罪的过程中,非法占有的财物去向不影响贪污罪的成立,只是作为量刑的法定或酌定情节,因而即便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后将其挥霍、捐赠或归公所有也是如此。而刑法通论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属于贪污贿赂类型的犯罪,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既侵害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集中体现侵害公款使用权)也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故两者之间具有相似性和类比性。从罪与罪之间在构成要件上相互协调的角度看,贪污罪不区分归个人占有、使用还是归个人占有、使用,均构成贪污罪,那么挪用公款罪也不应当区分归个人使用还是归单位使用。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较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要大,没有科学的理论依据。立法者之所以将挪用归个人使用情形评价为犯罪行为,而将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情形排除在犯罪之外(后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对此有所松动),其主要着眼于“偿还能力”大小。但是,在评价挪用公款的社会危害性时应更多地关注挪用公款的数额、情节等方面,而不应过分考虑公款的偿还能力,即便挪用的公款不能偿还或者全部偿还,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实质上,立法者作这种无谓的区分,混淆了定罪与量刑之间本质的区别,将量刑阶段时考虑的因素提至定罪阶段,必然会导致罪状内涵的缩小,不利于打击和预防犯罪。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理解与解释问题上出现了种种的困惑,也决定应取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一客观要件。实践中,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理解存在很大争议,对此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也是一再作出解释。例如,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解释为挪用公款给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抑或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通过的

9 7 3 1 2 3 4 4 8 :
·上一篇文章:消防部队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下一篇文章:浅议刑事“初查”制度
论文首页】【打印本文】【回到顶部
复制本文地址发送给您的QQ好友:
版权声明:《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的反思与重构》论文版权属于作者本人,您可以参考本论文进行论文创作,但不得抄袭、复制!如果您引用部分内容,请您在参考文献中标注!全部论文收录于无忧论文网免费论文库,转载本站论文资料请注明出处!
最新更新
 
热门新闻

关于我们 | 无忧博客 | 无忧翻译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服务电话:020-31801568 (6线) 服务QQ:7992817 932633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30)
Copyright 2002-2008, 版权所有 WYPAPER.COM 无忧论文免费论文 论文发表 通信管理局粤ICP备08009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