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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武汉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覆盖市区范围的约3000km2的Ⅱ、Ⅲ、Ⅳ等及GPS平面控制网,布设和施测了全市Ⅱ等水准点312个,Ⅲ级水准点192个,形成了武汉市基础地理空间的基准框架。
2、施测了主城及近郊区1300km2范围的1∶2000基本地形图,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对主城总体规划区范围714 km21∶2000基本地形图的数字化建库,并于1996年起利用1∶2000数字地形图编绘了城区1∶5000数字地形图170幅680km2。
3、分别于1960年、1973年对城区的自来水、市政、电讯、电力等主要管线进行了全面调查,形成各类专业和综合地下管网图共计1299张。1996年起组建地下管网整测专班开始对部分单项工程实施综合地下管网测量,并进行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的试点。
4、为配合土地登记、发证等土地管理工作,从1992年至2000年6月共完成城区100余平方公里的单宗权属地籍测量工作。
5、1993年至今开展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已完成八个子系统,目前正在进行系统改造升级工作。
四、我市“十五”期间的基础测绘主要目标和任务
1、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形成以“3S”(GIS、GPS、RS)技术、“4D”(DLG数字线划地图、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EM数字高程模型、DRG数字栅格地图)技术产品和数字通信等技术构成的较为完善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
2、加快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和数据库建设,重点是全面开展全市1∶500~1∶100000系列数字地形图更新和数据库建设以及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岩土工程勘察信息系统的建设,为建设“数字武汉”奠定基础,开创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的新领域。
3、建立健全勘测管理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机制,推进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的建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勘测产品价格机制。
站在构建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框架的高度认识来实施基础测绘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现代测绘高新技术等各方面的优势,高水准地推进基础测绘工作,对加快构建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基础框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加速武汉市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
1、测绘部门要加速对传统测绘技术和产业向数字化技术和地理信息产业的转化,建立规模化的数字化生产和数据管理机制,切实担负起空间数据的及时获取、处理、加工和提供的重任。
2、实施武汉市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机制,必须将武汉市基础测绘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定基础测绘定期更新的周期,建立和完善控制网数据库、地形图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库、地名数据库,构成完整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数据集。
3、建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网络体系。该网络体系包括勘测院与市政府和有关委办局专业系统的网络以及勘测院内部局域网。
4、制定基础地理信息的法规与标准。为强化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进一步确定基础测绘的法定地位即基础测绘的基础性、前期性、公益性和政府行为属性。确定法定测绘成果的法律地位,以及法定测绘的定期或动态更新原则,以及实施计划投入的原则。在信息标准化方面,要制定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技术标准。
5、建立权威的地理信息管理协调机构。明确在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谁是权威的管理、谁拥有权威的数据、谁控制和事实权威的应用。
六、加快基础测绘步伐,构建数字武汉空间数据基础框架
加强城市基础测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