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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账面364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贷款资产以5.46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香港上市公司银建国际,由于成交价格仅为这些资产面值的1.5%而一时引来无数议论、质疑和批评,多数人认为这是“贱卖”、是不良资产的“不良交易”,是国有资产流失。由于事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未公布资产包的具体构成和有关交易细节,即使专业人士也无法判断该项交易是否贱卖,本人当然不好妄下结论。由于本人曾从事金融监管和在产权交易所实际从事过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以及对不良资产问题有过跟踪研究,在此想谈谈不良资产处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可能的出路。
一、资产管理公司要依法处置不良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从国有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而形成的资产要按照《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而不是随意而为,也就是说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收购来的不良资产是在一定的管理框架下进行的。这不同于一般的私营或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都是财政部出资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资产,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此外,对处置的资产事前要进行资产评估。
从资产管理公司实际运营来看,资产的处置确实是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等原则进行的。
二、资产管理公司为何总遭质疑
既然资产管理的资产处置是遵循了公开、透明、择优等原则、在一定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进行的,那么为何总遭质疑?
首先来看这次打包处置的基本情况,账面价值为364亿元,而仅卖了5.466亿元,成交价仅为面值的1.5%。再来看银监会发布的最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表》,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共累计处置资产7366.6亿元,回收现金1550.3亿元,现金回收率为21.04%,资产回收率为25.62%。如此对照,本次成交价格远远低于整体的现金回收率,对于一般的观察者来回说,当然认为是“贱卖”,你连平均数都没有达到不是贱卖是什么?!而事实上,并不能简单地按照成交价与账面价值的比例高低来判断资产是否是“贱卖”。
那么,怎样来看待成交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是最优价了呢?本人认为,要从处置过程来看,看是不是公开处置、是不是选择出价最高者得。通过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的有限信息来看,他们在本资产包的出售过程中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因此,不能直观的根据成交价格的高低来判断是否“贱卖”。我们知道,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价格是围绕价值由市场的供求决定的,只要资产管理公司遵循市场化的原则、而不是暗箱操作,你就不能咬定他是“贱卖”。
实际上,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贱卖”不良资产的声音存在已久,并非始自今日。2001年11月29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账面值为108亿元人民币的4个资产包出售给以摩根斯坦利为首的投标团时,就遭到了很多质疑,认为资产包打得太大,国内机构的资金实力不足以与国际金融机构竞争,从而事实上形成了对国内机构的歧视。我本人当时也有过这样的看法。但是后来我的实际工作经历改变了我的最初看法。
2003年8月,中关村产权交易所(现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前身)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签约合作处置华融公司北京办事处持有的不良资产,并给这一合作的产物命名为“金融资产超市”。彼时,我加盟中关村产权交易所,主要从事“金融资产超市”的运作与管理。我们当时的设想是:建立一个虚拟的网上市场,通过遍布全国各地的50余家地方产权交易机构的市场联网和网络联网,共同构建一个全国性的金融不良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