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价格 论文发表支付方式 论文汇款遗失 论文汇款确认 论文服务投诉指南

相关论文

    无相关新闻

网站服务

    论文定制 论文代谢

    诚邀更多有实力的作者加入合作行列

    论文检测

论文分类

论文写作指导

·论文写作指导

经济学论文

·财政税收 ·发展战略 ·新经济学 ·中国经济 ·地方战略 ·行业经济 ·经济学理论 ·国际贸易 ·证券金融 ·经济其它相关
管理学论文
·会计审计 ·基本理论 ·成本管理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秘书文秘 ·档案管理 ·管理其它相关
法学论文
·民法 ·经济法 ·国际法 ·法学理论 ·司法制度 ·国家法、宪法 ·刑法 ·行政法
理学论文
·物理学 ·统计学 ·理学其它相关 ·数学 ·农林学类 ·地理地质
工学论文
·计算机 ·通信学 ·电子机械 ·工程建筑 ·材料工程学 ·交通运输 ·工业设计 ·环境工程 ·电力 ·水利工程
计算机论文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理论 ·计算机网络
医药论文
·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文学论文
·汉语言文学 ·古代文学 ·新闻传播学 ·现当代文学
教育论文
·教育理论 ·基础教育 ·中等教育论文 ·高等教育论文 ·职业教育论文 ·心理学论文 ·学科教育论文 ·英语教学论文
艺术论文
·艺术理论 ·电视电影 ·音乐 ·美术
哲学论文
·逻辑学 ·中国哲学 ·西方哲学 ·思想哲学 ·科技哲学 ·美学 ·国学 ·哲学其它相关
文化论文
·历史学 ·传统文化 ·当代中国 ·西方文化 ·社会文化 ·文化研究 ·文化战略
政治论文
·民主制度 ·政治哲学 ·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 ·台湾问题 ·马克思主义 ·民族主义 ·政治其它相关
社会论文
·农村研究 ·人口问题 ·伦理道德 ·社会其它相关
英语论文

·外语翻译 ·语言文化 ·英美文学 ·英语其它相关

刊物合作信息 本站合作刊物总览
您当前位置:您当前位置:首页->法学论文->法学理论->正文(目前国内最大最全原创最多的免费论文中心)

客服QQ咨询: 客服QQ:7992817 客服QQ:932633

无忧论文,让您轻松写作,轻松发表,轻松晋级!联系电话:020-31801568

还在为职称而烦恼?到论文发表中心填写订单,其他的交给我们!

找不到合适的论文?可以到论文定制中心由我们帮您解忧!论文最低定制价只须800元!

字号大小:


公办高校章程制定的基本法律问题

作者: 整理:无忧论文网 录入时间:[11-05-11 21:26:57] 浏览点击数:
论文摘要:我国公办高校章程制定是作为“依法治校”的基本问题提出来的。近些年来,在教育部的倡导与支持下。各级公办高校开始陆续起草与出台章程。文章主要分析在现行高等教育法律框架内,公办高校制定“大学章程”需要考虑的几个基本法律问题.并指出:我国公办高校的章程,当属行政机构组织法或准行政机构组织法,其制定工作须依据立法程序进行。在章程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办高校自身的法律属性。准确揭示“章程”的内涵,使学校与政府之问权责明确,让政府行政权归位。从而保证“依法治校”原则的实现。
论文关键词:公办大学;章程制定;基本法律阿题
2003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
干意见》,我国各级公办高校开始将“章程制定”纳入重要
工作EI程,章程研究与起草工作全面展开。2006年,教育
部政策法规部门倡导高校要将章程制定“作为学校加强
现代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l-嘟分部委直
属高校和地方公办高校的“章程”开始相继公布。通过考
察部分知名公办高校的章程.笔者发现现阶段高校章程
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并不明确.这将导致其功能在现
行法律框架下得不到有效发挥。基于此,本文拟对“章程
制定”中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就解决这些问
题所面临的困境作些探讨。
一、章程与规章的区别
章程与规章的区分是公办高校章程制定工作遇到
的首要法律问题,它决定章程的约束对象与功能。《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学校“按照章
程自主管理”,授予学校自治权。虽然赋予了章程特定的
法律功能,但它却恰恰混淆了章程与规章的法律属性。
在美国高等教育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章程与规
章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美国大学章程(Charter)具有“合
同(Contract)”的法律属性。大学通过章程确立法人身份
(Corporation Identity),并由此获得制定规章(by—laws)管
理学校事务的权利.两者在不同层次上承担着各自的功
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达特茅斯学院案(Trustees of
Dartmouth College v.Woodward)”判决于1819年确立了
这一原则。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在法律意见中明确强调:
“任何第三方对于特许状明示特权的更改和削弱都是违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无论私学院的规模……任何削
弱私法团通过特许状获得的既定权力或特权的行为.都
是对合同义务的侵犯。”四这样。在美国普通法框架下。章
程成为高等教育机构享有法人身份的宣言书。规定了大
学的特权、权利与豁免。是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合同”。因
此.在没有得到任何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章程记载的权利
与特权不得更改.从而保证了学校受到最高法律的严格
保护。罗德岛居民与布朗大学免税特权的长期冲突,真实
地反映了这种情形:
“殖民地授予布朗大学(1764年成立的罗德岛学院)
的特许状规定给教师以免税权……却遭到了罗德岛居民
的反对。独立战争以前居民就想方设法削减或终止它。但
直到内战期问他们的努力才见成效。1863年州议会经与
学院协商及双方的妥协.通过一项法案。同意免税最高限
额不超过10000美元的固定资产。很明显.依照达特茅斯
学院案例.该法案如果没有学院的同意将是违反宪法的。
直到二战以后。布朗大学自愿向立法机关终止对它的教
师的免税权,至此这种特权的痕迹才完全消失。”四
由此可见。章程是高校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
是设立学校的依据.具有创设法人的功能。约束政府与大
学。限制政府权力的行使:而规章则是大学组织与治理的
工具,是学校管理层(董事会)制定的内部规则的统称,约
万方数据公办高校章程制定的基本法律问题
柬教员、职员、学生等不同人员。两者在约束对象与功能
上存在差异。
美国公立大学采取立法方式设立。这些立法自然承
担了章程的角色。例如加州大学直接依据《加利福尼亚州
宪法》第九章第九部分设立
|<< << < 1 2 3 4 > >> >>|
·上一篇文章: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法学教育改革的定位
·下一篇文章:无

复制本文地址发送给您的QQ好友:

最新更新

热门论文